昆蒙框架出台后,从政策法律角度看中国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昆蒙框架出台后,从政策法律角度看中国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今年国际森林日的主题是“森林与健康”。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超过三分之二野生动植物种的家园,全球超过16亿人依靠森林维持生计。森林涵养和净化水与空气,提供食物和药物,也为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藉。森林和草原、湿地、海洋等其他生态系统一起,为人类和其他生命构筑起健康生存和繁衍的保障。那么,守护这些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随着“生物多样性”这个概念逐渐走进媒体报道和讨论的视野,公众可以发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主题日仿佛日渐增加:从穿山甲日、国际海豹日、国际北极熊日等关注野生动植物种生存状况的主题;到世界湿地日、国际森林日、世界海洋日等关注自然生态系统的主题;再到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宏观视角的主题——包括联合国环境署、各国政府部门、以及环保公益组织在内的专业机构,都在试图唤起各界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损失与退化危机的重视,并推动采取积极行动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曲线。

这些呼吁在今年有了更多一层紧迫性和意义——去年12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在各缔约方经历了长达几年的波折谈判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艰难诞生(以下简称”昆蒙框架”)。昆蒙框架被视为是自然生态版的“巴黎气候协定时刻”,是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曲线的最后一个转折机会。



 转换视角:完善政策法律,回应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威胁因素


中国的生态学、动植物学、经济学、法学等各学科专家都从自身角度关注着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并为政策法律体系的完善纷纷提出具有学科特色的建议。但现有对政策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学分析和建议,多是从生物多样性包含的三个方面(即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着手分析法律法规覆盖情况,而非从应对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的因素出发,这可能导致研究成果难以更好地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实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近日由北京大学保护生态学课题组与绿色和平组成的研究团队提出,应基于保护科学理论,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求出发,对现有的政策法律体系进行分析。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对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威胁因素分别作出反应,提出应对的解决办法。欲完善现有的生物多样性政策法律体系,也应基于上述威胁因素和应对办法,对存在的空缺和问题进行完善和调整,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践提供立法和制度保障。

该团队尝试通过对中国目前有关生态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几百条法律法规、政策意见、规划计划进行梳理。这份即将于今年4月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对保护需求的覆盖总体完备,基于国际公认的生物多样性威胁因素辨识出的所有67个保护需求,都在被分析的政策法律文件中得到了提及或是回应;但这些政策法律文件对保护需求的提及或回应存在明显的侧重,致使部分保护需求得到关注较多,而另一些保护需求被相对忽略。这一研究方法及初步结论,为政策和法律的完善迭代提供了与生态学专业知识相结合的新思路和新视野。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个跨学科且充满技术性的复杂问题,我们也期待看到更多将生态学与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相融合的研究成果,促进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不断推进,发挥法律和政策与生态学的协同作用,引导昆蒙框架目标落地,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